日本北海道旭川女高中生遇害案 检方请求判处主犯27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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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太快讯消息)日本北海道旭川市女高中生遇害案8日在旭川地方法院继续审理。针对被控杀人、非法拘禁及不同意猥亵致死等罪名的无业女子内田梨瑚(23岁),检方当天请求法院判处其27年有期徒刑。
因涉嫌杀人等罪名被起诉的内田梨瑚(23岁)
起诉书显示,2024年4月,内田梨瑚因不满一名17岁女高中生未经允许在社交媒体上发布其照片,遂将对方带上汽车,并对其实施殴打和拘禁。随后,在旭川市神居大桥上,内田强迫受害人脱衣拍摄视频,并让其坐在桥梁护栏上,多次对其说出“跳下去”“去死吧”等言语。最终,受害人坠入河中身亡。
检方在结案陈词中指出,被告的行为严重践踏了受害人的人格和尊严,犯罪动机极其自私、恶劣。对于“不同意猥亵致死”指控,检方认为,虽然本案不同于以满足性欲为目的的传统猥亵案件,但相关行为与受害人死亡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应依法追究相应刑事责任。
辩护方则承认非法拘禁事实,但否认构成杀人罪,主张被告既无杀人故意,也未直接实施导致受害人死亡的行为。对于不同意猥亵致死罪名,辩护方同样认为,检方未能证明相关行为与受害人死亡之间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据北海道放送报道,检方认为,内田及同案人员在受害人坠桥前实施的暴力行为和言语威胁,已构成导致死亡结果的连续犯罪行为。被告明知从桥上坠落具有高度致命风险,仍持续对受害人施加精神和身体压迫,具有明确的犯罪故意,并与同案人员存在共谋关系,因此应认定构成杀人罪。
报道称,在检方提出27年有期徒刑的量刑建议时,内田梨瑚始终面无表情。案件预计于8日结束庭审,并将于本月22日下午3时由旭川地方法院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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