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一审被判17年,褫夺公权6年
- 1774515063924
- 来源:新加坡《联合早报》
台北地方法院审理京华城案、台湾民众党政治献金案等四案,当地时间3月26日下午一审宣判。前台北市长、前民众党主席柯文哲被判应执行17年有期徒刑,褫夺公权6年,可上诉。
柯文哲涉京华城等案一审被判17年,褫夺公权6年。(图/台北中时新闻网资料图)
综合台媒报道,柯文哲涉京华城容积率收贿、图利、公益侵占、背信案,羁押一年后以7000万元(新台币,下同)交保,目前以电子脚环科技监控。柯文哲不认罪,答辩主诉政治迫害,作证时拒绝证言,台北地方法院26日下午2时30分宣判,柯文哲被判处有期徒刑17年、褫夺公权6年,可上诉。
除了图利无罪外,贪污收贿、公益侵占、背信都被判有罪。
依据台湾地区有关规定,“曾犯贪污罪经有罪判决确定”或不论罪名“受死刑、无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判决尚未确定”者不得登记参选。这意味着,柯文哲不能登记参加2028年“大选”。
编辑:萧音
显示全部内容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