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日报》相关三家公司被从香港公司登记册中剔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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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中新社
香港特区署理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24日根据香港国安法第三十一条及《公司(清盘及杂项条文)条例》(第32章)第360C(1)条,命令特区政府公司注册处处长将苹果日报有限公司、苹果日报印刷有限公司及苹果互联网有限公司(下称“《苹果日报》相关三家公司”)自公司登记册中剔除。
香港特区署理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24日命令公司注册处处长将《苹果日报》相关三间公司自公司登记册中剔除。 (图/香港文汇网资料图)
公司注册处处长已将上述三家公司自公司登记册中剔除,并在特区政府宪报刊登有关该项除名的公告,《苹果日报》相关三家公司即告解散。
2025年12月15日,香港特区高等法院原讼法庭裁定黎智英和《苹果日报》相关三家公司“串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及“串谋刊印、发布、出售、要约出售、分发、展示及/或复制煽动刊物罪”罪名成立。
特区政府发言人强调,维护国家安全至关重要。法庭在裁决理由书中指出,黎智英作为《苹果日报》相关三家公司的控股公司——壹传媒有限公司的多数股东,实际控制该三家公司,他密切管理《苹果日报》并控制其编采方向;不论在香港国安法实施前或后,黎智英均利用《苹果日报》平台发布煽动文章,请求外国对中国和香港特区进行制裁、封锁或者采取其他敌对行动;《苹果日报》高层人员对黎智英的意图完全知情,并提供支持,落实黎智英的指示。因此,将《苹果日报》相关三家公司自公司登记册中剔除,以在维护国家安全与保障人权自由之间达到合理平衡。
发言人表示,该三家公司已被列为受禁组织。特区政府会继续坚定不移维护国家安全,全力防范、制止和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呼吁社会大众不应参与受禁组织的任何活动或与其有任何瓜葛,与受禁组织划清界限。
编辑:萧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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