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曝爱知县一公司要求上厕所也要“打卡”引热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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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亚太快讯
工作期间离开工位时必须提交“离岗记录”——接到上司的这一指示后,爱知县某制造商旗下子公司的男性员工近日投诉该公司,称此举令其感到痛苦。就连上厕所的情况也被记录在案,甚至连大小便都要详细区分,并需以分钟为单位记录所花费的时间。公司员工的行动究竟该受到公司多大程度的约束引发广泛讨论。
工作期间离开工位时必须提交“离岗记录”——接到上司的这一指示后,爱知县某制造商旗下子公司的男性员工近日投诉该公司,称此举令其感到痛苦。(图/《朝日新闻》报道截图)
《朝日新闻》18日报道,该员工所在的公司是某大型零部件制造商的子公司,员工人数约为2000人。该制造商的公关部门接受了采访。
据制造商称,该员工在去年1月至4月期间,将离开工位的时间和理由作为“离席记录”汇总在Excel表格中,除了“打印”和“归还审批单”等常规业务外,还记录了上厕所的情况。记录内容包括“08:09复印”、“09:22~09:24上厕所(小便)”等。
4月起,该记录每周会通过邮件发送给部长等上级,共计4次。记录涵盖29天,后于5月初根据部长指示停止。关于记录中包含上厕所的原因,该员工表示“是受上司的指示”。
该制造商在接受采访时解释称,因有人指出该员工“频繁且长时间离岗”,上司为实施“必要的劳务管理”而要求其记录离岗情况。关于上厕所的记录,制造商表示“未确认上司有相关指示”。
据该制造商称,部长于4月收到该员工附有上厕所记录的离岗记录邮件后,回复称“已确认内容,没有特别在意的地方”。5月,部长曾向课长发送邮件称:“暂时先停止记录吧。请确认情况。”
该事一经报道,便受到网民的广泛讨论。
在一份超过500人参与的有关职场中有员工在工作时间内频繁离岗时,应采取何种处理方式的舆论调查结果中,截至发稿时,认为“应该确认离岗原因”的占35.9%;认为“应该在了解当事人情况后再作处理”的占26.3%;认为“无需特别处理”的占22%;认为“应确认对工作的影响”的占13.3%。
有网民评论道:“有些员工每隔1小时就会因吸烟而离岗10至15分钟,有时甚至长达30分钟。以前公司内部设有吸烟区,但随着《健康促进法》的实施被撤除,现在员工需要走到稍远处的吸烟区,这大概就是耗费时间的原因。按每次15分钟、每天8次计算,总计120分钟,相当于偷懒了2个小时。虽然有些日子可能因身体不适导致如厕时间延长,或是因家庭事务接电话等不得不离岗,但我认为对于那些因吸烟等原因而习惯性长时间离席的人,公司应当予以管教。”
还有网民表示:“因吸烟这种属于个人嗜好而离席的情况应属于管理范畴,但上厕所属于生理现象。如果离席行为确实令人难以容忍,首先应向当事人确认具体情况。只有在确认后仍存在问题的情况下,再要求其记录离席理由,我认为这种分阶段的应对方式才是恰当的。”
编辑:万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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