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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台办:将刘世芳、郑英耀列为“台独”顽固分子

  • 来源:中新网

1月7日,国台办发言人陈斌华在例行新闻发布上宣布,将台当局内务主管部门负责人刘世芳、台当局教育主管部门负责人郑英耀列为“台独”顽固分子,依法实施惩戒。

1月7日,国台办发言人陈斌华主持例行新闻发布会。(图/中国央视新闻客户端)

陈斌华表示,两岸同胞同根同源、同文同种,要和平、要发展、要交流、要合作是两岸同胞的共同心声。刘世芳、郑英耀倒行逆施,“台独”恶行累累,引起两岸同胞强烈愤慨,许多民众向国务院台办举报,要求对刘、郑2人进行惩处。

陈斌华提到,刘世芳赤裸裸宣扬“台独”分裂谬论,大肆打压支持、参与两岸交流合作的台湾人士,迫害在台大陆配偶,极力给两岸人员往来设置障碍,封堵两岸民众交流沟通渠道。郑英耀大肆鼓吹谋“独”挑衅言论,组织编纂“台独”教材,毒害岛内青少年,阻挠两岸教育交流合作。刘、郑“台独”思想顽固、涉“独”言论嚣张、谋“独”行径恶劣,公开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严重破坏两岸交流合作,严重危害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严重损害两岸同胞利益福祉。

大陆方面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将刘世芳、郑英耀列入“台独”顽固分子清单并实施制裁,禁止刘、郑及其家属进入大陆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限制刘、郑的关联机构与大陆有关组织、个人进行合作,绝不允许其关联企业和金主在大陆谋利,并将采取其它一切必要的惩治措施,依法终身追责。欢迎两岸同胞继续提供关于刘世芳、郑英耀的违法犯罪线索。

陈斌华指出,“台独”分子是分裂国家、破坏两岸关系发展的违法犯罪分子,也是损害同胞利益的民族败类。我们已公布“台独”顽固分子14人,“台独”打手帮凶12人。他说,凡是以身试法者,无论身在何处,我们都将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依法惩治,终身追责。

编辑:萧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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