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当局拟修改规定 要求公务员赴港澳均须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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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香港中通社
台陆委会以所谓大陆“统战”为由,拟修改规定,要求未来不分工作日、节假日及事由,即使是非公务原因,公职人员赴香港、澳门前都要通报所属机关,并进行登记。
台陆委会拟修改规定,要求公职人员赴香港、澳门前都要通报并进行登记。(图/台北中时新闻网)
据报道,台陆委会近日已召开委员会议,通过了“行政主管部门及所属各机关人员赴香港或澳门注意事项”的修改草案,增加了“非公务事由”赴港澳须通报的规定。陆委会规划,该草案经委员会议通过后,将报请台当局行政机构核定颁布。
如果通过,未来台湾公职人员赴港澳将不分“公务事由”“非公务事由”,都必须落实相关通报规定。
台当局领导人赖清德今年3月将中国大陆界定为“境外敌对势力”、抛出所谓“17项策略”,宣称应落实台湾公职人员赴大陆交流的审查制度。之后,台陆委会对现行规定进行了全面检查,表示将强化台公职人员赴大陆及港澳管理机制。
对此,中国国台办发言人曾表示,民进党当局不断阻挠禁限两岸交流合作,恐吓打压参与两岸交流的台湾民众,其本质是出于谋“独”私利,大搞“绿色恐怖”。
编辑:萧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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