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将向合资格居民发放2025年度现金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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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中新社
澳门特区行政会29日完成讨论《2025年度现金分享计划》行政法规草案。本年度现金分享将于7月15日起向符合条件的澳门居民分批发放。
5月29日,澳门特区政府行政法务司司长、行政会发言人张永春(中)就相关问题接受传媒采访。(图/中新社)
按行政法规规定,澳门居民在同时符合身份条件及在澳条件的情况下,可获发现金分享,永久性居民每人10000澳门元,非永久性居民每人6000澳门元。身份条件是指在2024年12月31日持有有效或可续期的居民身份证,与过往规定相同;在澳条件是指在2024年全年身处澳门至少183日,这是法规新设条件。
为照顾特定群体,法规规定3类人士即使不符合在澳183日的要求,也可豁免计算在澳时间,包括于2024年内未满22岁且父或母一方具备领取现金分享资格的人士,于2024年12月31日按第4/2010号法律收取残疾金的人士以及于2024年12月31日按第9/2011号法律收取残疾津贴的人士。
此外,居住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在当地工作或就读当地认可的高等或非高等教育课程,以及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工作等8项不在澳门的情况可申请将有关期间计入在澳期间,经计算后符合在澳183日的标准,亦可获发款项。
澳门特区政府行政法务司司长、行政会发言人张永春当天接受传媒采访时表示,在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发展的同时推动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是特区政府的施政方向。这次现金分享的有关规定,保持了特区政府相关政策的统一性及协调性。
“这次现金分享计划有关规定调整的目的,是将公共资源更多投放到同澳门有紧密联系的居民身上,相信各地政府在构思这种公共政策的时候,也会有类似的考量。”张永春说。
编辑:萧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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