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当局让陆配限期补缴“丧失原籍证明”被批政治打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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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中新社
台湾当局“移民署”8日表示,已陆续通知具大陆身份且未曾缴附“丧失原籍证明”的大陆配偶限期补缴相关文件,逾期可撤销定居许可或除户。岛内舆论指此举是对广大陆配的政治打压。
台“移民署”通知陆配须缴付“丧失原籍证明”,否则将面临撤销定居许可或除户。图为近日陆配“亚亚”刘振亚被废止居留许可并限期离境。(图/中新社)
综合中央社、联合新闻网和中时新闻网等台湾媒体报道,许多陆配近日收到台“移民署”寄发的通知书,被要求三个月内补缴“经海基会验证之丧失原籍公证书”等证明文件,逾期未补将撤销其在台定居证及户籍登记,引发舆论哗然。
台“移民署”8日声称,相关要求依“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作出,目的是避免民众同时具有两岸户籍,“一切均是合理依序的行政作为”。
台媒称,有陆配在二三十年前申请台湾身份证时已提供过前述证明,现已拥有台湾身份,并非依亲居留或长期居留,但仍收到补缴要求。另由于数万名陆配早在“两岸人民关系条例”2004年修正前赴台,在大陆已无亲人,恐难提供有关证明。
不少网友在社交平台直指台当局此举是歧视和刁难陆配,是具有针对性的仇视与欺凌。中国国民党民意代表翁晓玲表示,许多陆配赴台已久,当局如今要求其提供相关文件,“实在没有道理”,很明显是政治打压。
编辑:萧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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