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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质废死?台法庭就判决死刑提多重限制

  • 来源:中新社


最新调查显示,逾八成台湾民众反对废除死刑。图为台儿童权益促进协会早前在凯道举行集会陈情活动。(图/台北《中国时报》)

台湾“司法院”10余名大法官组成的法庭20日在一项判决称,死刑符合台湾地区宪制性规定,但须限缩范围。中国国民党民意代表李彦秀等人认为,法庭对判处死刑“设立多重关卡”,相当于“实质废死”。

台湾37名死刑犯此前以死刑违反平等权、生存权等,声请就是否符合宪制性规定进行审查,并停止执行死刑。上述法庭于4月23日召开辩论庭,7月间延长宣判期间后,9月20日开庭宣判。

此次判决对法院判处死刑提出严格要求,包括侦讯时应强制辩护、第三审要强制辩护、第三审应经言词辩论、各级法院合议庭法官一致决、被告行为时和受审时或执行时有精神障碍或心智缺陷不得科处或执行死刑等。

根据判决,目前的37名死刑犯若认为所涉案件非“犯罪情节最严重者”,或是有相关诉讼程序瑕疵,均可通过“检察总长”提出非常上诉。

判决作出后,台当局领导人办公室发言人郭雅慧称,当局领导人尊重判决结果,“也期待相关部门依判决意旨修正配套法规,以符合程序正义、人权价值,让法制度更加完善”。

而李彦秀等中国国民党民意代表认为,判处死刑需符合“犯罪情节属于最严重”及“各级法院合议庭法官一致决”等条件,相当于“实质废死”,与绝大多数台湾人民感受有相当大的落差。

李彦秀表示,实务中对被告的人权已经有非常完整的保障。此次判决看似进一步保障被告人权,实际上却是再次加深死刑存废议题的社会对立。

台湾社会关于死刑存废问题的讨论已有多年。“中华人权协会与台湾审议民主协会”9月18日公布的最新调查显示,逾八成台湾民众反对废除死刑。

主张保留死刑者认为,死刑有助于预防犯罪;而主张废除死刑者则认为,死刑对于重大犯罪没有吓阻作用。

根据目前台湾方面法律规定,约50种犯罪可判处死刑,包括杀人罪、劫持使用中航空器或危害飞航安全罪、海盗罪等,犯罪行为不限于剥夺他人生命。

目前台湾有37人被判处死刑但尚未执行。其中,近10年台“最高法院”判决死刑定谳的6人;2016年以来仅3人被执行死刑,最近一次执行是2020年4月。

另据联合新闻网报道,有台湾法律界人士认为,此次判决设立多重严格关卡,未来法院要再判处死刑将是难上加难。

编辑:朱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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