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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达赖喇嘛转世应遵循《藏传佛教活佛转世管理办法》

  • 来源:中新社

关于十四世达赖喇嘛转世问题,中国专家6月27日在北京表示,中国政府2007年颁布了《藏传佛教活佛转世管理办法》,适用于藏传佛教的活佛转世事务。


3月28日拍摄的布达拉宫广场。(图/新华社)

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27日举办新闻茶座,邀请中国藏学研究中心研究员张诗高、拉先加、严永山、梁俊艳、席蒙蒙、索朗卓玛等专家学者围绕“西藏民主改革65周年”主题,同境内外记者交流。

有记者问及,将年满89岁的十四世达赖喇嘛曾表示自己会在90岁左右公布转世方案,中国政府将以何种态度和政策应对?藏研中心宗教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拉先加认为,中国政府早在2007年就颁布了《藏传佛教活佛转世管理办法》,适用于藏传佛教的活佛转世事务。该办法确定了历史定制、宗教仪轨、中央政府批准三大原则,对活佛转世事务加以管理和规范。

藏研中心当代研究所所长张诗高指出,有关政策在不同时期是明确且一贯的。中央政府同十四世达赖喇嘛接触商谈,商谈对象应为其私人代表,而非所谓“西藏流亡政府”。因所谓“西藏流亡政府”就是一个分裂组织,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国家承认;商谈内容围绕十四世达赖喇嘛及其周围人士的个人前途问题,而非所谓西藏的“真正自治”。

“我们同达赖集团的矛盾不是民族问题,也不是宗教问题,而是涉及中国主权的重大原则,这是问题的本质。”藏研中心宗教研究所助理研究员索朗卓玛表示。

针对近期美国立法机构通过新的涉藏法案,否认“西藏自古以来是中国的一部分”,藏研中心历史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严永山指出,这一事件的本质是美国通过其国内立法长臂管辖干涉别国内政。“该法案对于美国来说既无理也无利,其内容实实在在伤害了中国14亿人民的感情,而且不利于中美友好大局。”张诗高补充说。

藏研中心历史研究所研究员梁俊艳还就“西藏”译名问题进行了回应。她指出,将西藏的英文译名从“Tibet”改为汉语拼音“Xizang”,有助于避免歧义产生。从学理上看,原来的“Tibet”一词覆盖非常广,除今天的西藏自治区之外,还涵盖了青海、四川、甘肃、云南四省涉藏工作重点州县。“Xizang”则明确指代西藏自治区这一行政区划单位。

编辑:赵柄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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