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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惩治“台独” 最重可判死刑

  • 来源:亚太快讯

21日,中国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依法惩治“台独”顽固分子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犯罪的意见》(简称《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1日,中国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依法惩治“台独”顽固分子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犯罪的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大陆国台办和相关机构当天在北京联合举办专题发布会,介绍解读这份司法文件的制定背景、主要内容和重点条文。(图/中新社)

对逃避侦查审判者终身追责

综合中新社、香港中通社报道,《意见》共计22条。针对分裂行径,《意见》明确了犯罪认定标准。对极少数“台独”顽固分子组织、策划、实施“法理台独”“倚外谋独”“以武谋独”等分裂行径,明确适用分裂国家罪、煽动分裂国家罪的具体情形。

关于“台独”顽固分子分裂国家罪的认定标准,《意见》明确规定了4项具体情形,包括发起建立“台独”组织;以“修法”或“公投”等方式改变台湾是中国一部分的法律地位;图谋在国际社会制造“台湾独立”;在历史、文教等领域窜改台湾是中国一部分的事实。其中,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的,最高可判处死刑。

同时,《意见》立足依法严惩,重申从重处罚情节和不受追诉期限等情形,并明确了缺席审判适用程序。

《意见》提出,与外国或者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犯罪行为的,依法从重处罚;在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意见》并明确,对“台独”顽固分子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犯罪案件可以依法适用缺席审判程序。

《意见》也提出坚持宽严相济,专门规定“台独”顽固分子主动放弃“台独”分裂立场,不再实施“台独”分裂活动,并采取措施减轻、消除危害后果或者防止危害扩大,符合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的,可以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对涉嫌数罪中的一项或多项不起诉。

惩“独”措施不涉广大台胞

21日,大陆国台办和相关机构联合举办专题发布会,对《意见》进行解读。

对于条文规定可缺席审判,最高检察院重大犯罪检察厅副厅长张庆彬在发布会上解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编第三章关于缺席审判程序的有关规定,对于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需要及时进行审判的,经过最高检察院核准,可以对在境外的被告人依法提起公诉。

《意见》也提到,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追诉期限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在案件受理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公安部法制局副局长、一级巡视员孙萍在发布会上指出,这意味着,“台独”顽固分子的分裂行为一天不停止,法律追责的利剑就始终高悬。无论他们逃到何方,都将依法终身追责。

针对《意见》出台后,或许有台湾民众会担心这份司法文件影响他们的言论自由,可能对参与两岸交流产生顾虑,大陆国台办发言人陈斌华在发布会上指出,《意见》从标题到正文都清晰指明,刑事惩治措施只针对极少数涉“独”言行恶劣、谋“独”活动猖獗的“台独”顽固分子,以及他们实施的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犯罪,不涉及广大台湾同胞。

他指出,只有依法严惩“台独”分裂犯罪,台湾同胞才能安享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红利,才能真正过上和平安宁的好日子。

学者:措施切中“台独”要害

对于大陆出台惩“独”法律措施,厦门大学台湾研究中心教授唐永红表示,这部《意见》的出台可谓“千呼万唤始出来”。在立法层面上,大陆现有的法律,包括《反分裂国家法》《刑法》《刑事诉讼法》等,已足以用来惩戒“台独”分裂势力。但过去这么多年,并没有将其充分利用起来。此次《意见》的出台,不仅从法律上完善了惩戒“台独”分子的工具箱,更在有法可依的基础上,变得有章可循。未来打击“台独”分裂势力,不仅可以用民事手段,还可以用刑事手段。

唐永红指出,《意见》中关于“台独”顽固分子分裂国家罪认定标准的第四点,即在历史、文教等领域窜改台湾是中国一部分的事实,已成为了民进党当局在台湾岛内推行“台独”的重要手段。过去20年,民进党当局以“去中国化”、制定新课纲、修改教科书等形式,在意识形态领域大搞“台独”,利用岛内的政治体系、教育体系、舆论体系,形塑台湾民众的三观,影响他们的脑袋。这对台湾民众的影响尤为深远。因此《意见》对于犯罪标准的认定,不仅将分裂国家行为的方方面面都考虑到了,更极具针对性,切中“台独”要害。

另外,《意见》出台后也引发岛内各界的关注。

北京《环球时报》报道,有岛内学者分析称,大陆通过“缺席审判”显示对台具有管辖权。台湾智库学者吴瑟致21日称,虽然这份文件是以“意见”为名,但是在大陆的法律体制中具有一定的强制性,“不会因为是意见,法律约束力就不强,反而有时会更为强硬”。

有台媒盘点称,此前大陆已公布10名“台独”顽固分子清单,包括台湾地区副领导人萧美琴、“国安会秘书长”吴钊燮和前“行政院长”苏贞昌、前“立法院长”游锡堃,以及现任“国防部长”顾立雄和蔡其昌、柯建铭、林飞帆、陈椒华、王定宇。

台媒指出,这10人可能成为被审判对象。

编辑:朱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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