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监察院”声浪再起 蓝委提议“废院不废权”
- 1717478236456
- 来源:新加坡《联合早报》
台“立法院”完成“改革法案”三读后,废除“监察院”的声浪再起。中国国民党立委3日提出“废院不废权”“先冻再废”。
岛内废除“监察院”声浪再起,绿委陈亭妃更率先连署提出“废考监修宪案”。(图/台北中时新闻网资料图)
台北《联合报》报道,国民党立委罗智强、林沛祥、黄健豪、王鸿薇、徐巧芯等人在“立法院”举行的记者会上说,感谢民进党提出“废除监察院修宪案”,并称民进党间接承认“监察院长”陈菊和监委高涌诚“搞烂监察院”,才会主张废除“监察院”。
这些立委也说,既然民进党愿意废除被民进党东厂化的“监察院”,国民党没道理不支持,但为了防止民进党打假球,国民党提出四点倡议,并已向国民党中央报备。
这四点倡议为“废院不废权”“先冻再废”“否决人事同意权”“关于废除‘监察院’的修宪案公投”,应该在2026年地方首长选举,或是2028年“大选”一起举行。
罗智强解释,“修宪案”门槛极高,“宪法”复决必须有投票权总人数过半才能通过,所以至少要有960万人投下同意票才能通过。这样的高门槛,单独举行“修宪”复决(公投)是不可能通过的,只有并同“大选”一起举行,在高投票率的情况下,才有可能通过。
在“五权分立”体制下,岛内现有“行政”“立法”“司法”“考试”“监察”五院。台北公视新闻网曾在2020年报道,“监察委员”与“考试委员”的人事同意权皆由当局领导人提名,“立法院”同意。
时至今日,台湾地区领导人已改成直选,立委也是多数民意决定的结果,民众可透过选票汰换不适任的“执政”团队,加上“监考”两院始终难以超越党派,跳脱为“执政党”服务的色彩,“监考”两院是否该存在,质疑声音始终不断。
“立法院改革法案”三读通过后,“监察院”发表声明称,“宪法”规定的调查及调阅权等专属“监察院”行使,“立法院”通过三读部分条文,未能符合“宪法”与“大法官”历次解释划定框架,程序也未臻完备,已违反权力分立;在未“修宪”前,各院仍应尊重“五权宪政”的体制。
民进党立委陈亭妃也提出“修宪案”,主张废除“考试院”“监察院”,并将两院职权整并入“行政院”与“立法院”。
编辑:萧音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