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本丢了东西,一定能找回来……东京去年捡了44亿日元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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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東京online酱
常听人家说:在日本丢了东西,一定能找回来。
日本新闻就曾经报道:不管大家丢了什么东西,一定能找回来的,即使是里面有钱的钱包,据日本警视厅遗失物中心11日统计,仅东京去年一年,作为失物上交到派出所和警察署的现金约44亿日元(与前一年相比增加10.3%),刷新了历史最高纪录。东京也被认为是世界上最安全的城市。
约44亿日元的,换算下来,每天有超过1千万日元的被捡到上交警察叔叔。日本警视厅认为这是疫情结束后,人流量增加的原因。
据失物中心介绍,返还给失主的金额约为32亿3千万日元,转交给拾得者的金额约为5亿2千万日元。所有者不明,拾得者也放弃所有权的金额大约5亿9千万日元成为了东京都的税收。
警视厅受理举报的拾得物总数约为408万7千件(同比增加19.0%)。
在惊讶日本人素质这么高的同时,不可忽视的是这种拾金不昧背后的原因。
根据日本遗失物法第28条“酬劳”一项中规定,“拿回失物的失主,必须支付给捡到的人。相当于该物品价格的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的酬劳”,换言之,失主有给予捡到的人5%-20%谢礼的义务。如果失主在3个月内不出现的话,失物归捡到的人所有,那就是发财了。
同时日本的刑法在254条规定,如果捡到东西不物归原主或者不交。就是犯了“横领罪”也就是“遗失物非法占有罪”,属于刑事犯罪,将判处1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是罚款10万日元。
找到失主能得谢礼金,找不到失主能成为自己的东西,这个法律充分考虑了拾得者和遗失者双方的利益考量,拾到者本身就可以从遗失物中得到一定利益,就没必要冒着犯罪的风险来侵占拾得物。
除东京之外,像是在关西的兵库县,据日媒报道,关西兵库县警方处理的现金失物中,2023年因找不到失主、拾得者拒收等而成为该县“税收入”的金额高达1亿4311万日元,创下1978年有统计以来的历史最高纪录。
这也说明即使是在电子支付等普及的现在,携带现金的人依然很多,而且为了拒绝“感谢”报酬,日本人不愿意提交个人信息的抵触情绪也是原因。
其实早在一百多年前,日本就有严格的失物招领立法,日本的失物招领立法最早是在距今119年前的1899年,当时的明治政府制定了日本的第一部有关遗失物品的法律“遗失物法”。
日本警察厅公开的遗失物品者以及拾到物品者应该如何上交与报失的流程
这一法律一直沿用到了2006年,才与时俱进地做了一些小的修改,比如“在网上公布失物与查询系统”、“具有个人信息的物件,不得转换拥有权”、“失物保管时间由半年短缩至3个月”等。但有关“酬谢金”、“所有权转移”、“罚则”等法律主干部分都一字未动。
可以说,正是这部一百多年前制定的法律,从物质利益上明确了对捡到遗失物品上交个人的奖赏,造就了日本现在“拾金不昧”“路不拾遗”的社会风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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