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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迫性交罪"改为"非自愿性交罪”,内阁批准刑法修正案

  • 来源:日本头条

(日本头条讯)14日,日本内阁会议上决定了针对性犯罪实际情况所做的刑法改革案。将“强制性交罪”罪名改为“不同意性交罪”,并明确表明,当受害者很难表达“不同意意愿”时,也可以被视为理由。

目前的刑法规定,强制性交等罪行的构成要件是使用“暴力或威胁”,但受害者方面表示,即使没有暴力或威胁,由于恐惧而身体僵硬等情况也存在,要求进行修订。

在14日内阁会议上决定的刑法改革方案中,将罪名“强制性交罪”改为“不同意性交罪”,将“强制猥亵罪”改为“不同意猥亵罪”。

形成犯罪的理由首次在条文中具体列举,包括“暴力或威胁”以及“饮酒或服药”、“未给予拒绝意向的机会”、“恐惧或震惊”等8项行为。

这些行为让受害者很难表达“不同意意愿”,并将其视为强迫性交。

此外,诉讼时效期限将延长5年,还将制定新的罪名,以应对在SNS等网络平台上通过控制儿童心理来达到性目的的行为,并将被视为能够判断性行为同意的年龄从当前的13岁以上提高到16岁以上。

除了同年龄段之间的性行为外,与16岁以下的人发生性行为将受到惩罚。

此外,还将制定新法律防止偷拍行为,对拍摄淫秽图像和向第三方提供此类图像等行为进行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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