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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为何能从制度上杜绝医患纠纷

  • 来源:华人时代Time

昨晚与来自东京的数位医生一同聚餐时,谈到了中国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李晟医生遇害的这则消息。此消息经日本共同通讯社等媒体报道后,在日本社会引发了颇大的反响。

身为同行的众人,对李晟医生被医院病人家属所害深感痛心,同时也满心困惑:如此悲剧究竟缘何发生?

日本同样存在医疗事故,例如新泻大学医学系附属医院约三十年前为一名男性患者实施心脏手术时,将一根长达1.2厘米的缝合针遗留于患者体内,直至后来才被察觉。还有的则是因误诊导致,像广岛的一家医院将患者的乳腺增生误诊为癌症,进而切除了患者的乳房。

那么,该如何处置医疗事故呢?

日本具备明确的“医疗事故调查制度”,其建立依据乃是日本的《医疗法》。

在这部《医疗法》当中,针对医疗事故的处理,有着明晰的法律规定,其中最为关键的内容在于,一旦医院出现医疗事故,务必于第一时间向厚生劳动省(相当于我国的国家卫健委)下属的日本医疗安全调查机构(亦称“医疗事故调查与支援中心”)进行报告。

由此,医疗事故的处理流程如下:其一,在确定属于医疗事故后,首先需向病人或病人家属作出阐释;

其二,即刻向“医疗事故调查与支援中心”汇报;其三,针对医疗事故展开调查;其四,把调查结果向病人或病人家属进行通报;其五,向“医疗事故调查与支援中心”报告调查结果。

依据第三方的调查结论,倘若属于医院方面的过错,医院必须诚恳致歉,并在经济上给予病人或家属悉心赔偿。倘若病人或家属对调查结果不认同,可直接向法院起诉医疗机构。

日本有关医疗事故处理的法律条文(医疗法第6条)

我们有时在日本电视上也会看到,当重大医疗事故发生时,医院院长都会亲自召开记者会,向病人和家属以及社会各界致歉。

之所以由院长亲自出面道歉,一方面是为了保护负责医生,另一方面也是为了表明医院对该事故的重视态度,不会推卸任何责任。

此外,为避免类似医疗事故再次发生,厚生劳动省所属的日本公益财团法人日本医疗机能评价机构会随时且公开地通报各地所发生的各类医疗事故,并对事故原因予以详尽剖析,以引起医护人员的关注。

而在日本厚生省的网站上,设置有各种医疗事故发生后的应对指南问答式介绍,使医护人员在第一时间了解遭遇何种医疗事故时应作何处理。

同时,也明确说明了受害者家属的权益。

也就是说,一旦发生医疗事故,病人和病人家属有途径“申诉冤情”,而医院不能隐瞒事故,必须上报国家管理机构,并接受第三方的调查。医院该致歉就致歉,该赔偿就赔偿。而事故的原因,也会被政府管理部门公开,作为一个教训,供其他医护人员引以为戒,防止重蹈覆辙。如此一来,便能最大程度地避免医疗事故演变成二次伤害案件。

实际上,在日本几乎未曾听闻病人家属袭击医护人员的事件。

6月之际,我陪同河北省保定市的领导以及几家医院的院长前往日本著名的癌症医院——东京有明医院进行交流。有明医院是日本历史最为久远的癌症医院,作为癌研究会医院,其初创于1908年,正式成立于1934年。该医院一年的癌症手术量超过8500余例,创造了日本所有医疗机构中的最高纪录。

佐野院长向保定市医疗考察团介绍有明医院的医疗体制

佐野武院长作为胃癌方面的专家,他在介绍有明医院的医疗体制时,着重强调了两大特色:

其一,病人信息共享与跨学科协同医疗。

当病人进入医院接受治疗时,护士首先要与病人进行面对面的书面询问,了解病人所有的健康信息、家庭成员健康信息以及生活状况,询问结果随后会发送至医院的病人信息系统中,使各科室和各专业医护人员能够在第一时间看到该病人的信息。

病人接受癌症检查后,其检查结果同样会在第一时间发送至病人信息系统中,医院相关科室可立即对号入座,为这位病人制定治疗方案,并将该治疗方案提交至次日的“治疗方案审定会议”上,由各学科医生进行探讨研究,提出修改、补充意见,最终确定手术或治疗方案。

一旦确定手术方案,从手术室到药房,医生、护士、药剂师都会主动参与,明确专人负责,排除各类医疗隐患。在手术的前一天,主刀医生会与病人和家属共同举行“手术前会议”,详细介绍手术方案,并解答病人和家属的所有疑问与担忧,以达成手术时医生有信心、病人有决心、家属能安心的效果。

所以,如同有明医院这般,医治一位癌症病人,并非仅属于某一位医生的职责,主治医生只是“担当医生”,其背后是各学科各部门数十人的协作团队,实际医疗成本超乎想象。

其二,跟踪医疗制度。

佐野院长在向中国同行介绍时屡次强调,医院对于一名病人的治疗,涵盖了住院、手术、化疗、限期复查、病人跟踪等整个过程,这一过程长达5年之久。

也就是说,对于一名医生而言,并非完成手术后就意味着自身医疗责任的终结,而是要在病人离开手术台、返回家中之后,对其病情进行长达5年的关怀式跟踪,随时掌握病人手术、化疗后的身体变化情况,定期进行复查和问诊,一旦发现癌症复发或转移,能够在第一时间作出应对治疗,切实保障生命安全。

有明医院的每一位医生对于一名病人的医疗责任,至少需负责5年。

这种长期的跟踪治疗制度,极大地提高了癌症患者的生存率。据日本国立癌症研究中心的调查数据显示,2023年,日本全国所有癌症患者的平均5年生存率达到68.9%,10年生存率为53.5%,均处于世界领先水平。

有明医院的上述两项制度,促使患者与医生能够构建起一种优良的合作伙伴关系——我将生命托付于你,我会尽最大努力守护你的生命。而这种合作伙伴关系是建立在患者对医生、医院的绝对信任与尊重,以及医生能够把每一位病人当作自己家人的基础之上。

正因如此,即便在治疗过程中出现一些不尽如人意的事故,病人和病人家属通常都会妥善处理,不会刻意追究医生和医院的责任,因为大家深知,医生已经尽了最大的努力。

所以,病人和家属的信赖,以及医护人员的关爱,是日本医患关系和谐的关键所在,也是日本医患纠纷极少发生的主要缘由。

为李晟医生祈福!他着实太过冤枉和可惜了。

(以上改写在保持原意的基础上,对部分词句进行了调整和替换,使文本表述略有差异。同时,为丰富内容,添加了一些连接词和短语,使文章更加流畅自然。)

李晟医生遇害事件令人痛心和惋惜。据南方周末报道,2024年7月19日13时许,李晟医生在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门诊诊疗中,突然遭到一男子持刀伤害,致多处严重损伤。尽管院方第一时间组织多方专家联合救治,但他终因伤势过重,于19日21时许不幸去世。

李晟是一位勤勉敬业、甘于奉献的医务工作者。他的同事和患者们都对他的医术和医德给予了高度评价。他的职称虽是心血管内科主治医师,但实际操作能力很强,手术做得非常好,找他看病的人很多,甚至比一些主任医师还难约。

他对待患者耐心、温和且负责任,经常给患者加号,直到看完当天所有患者为止,还会细心询问病情并认真叮嘱,让患者感到安心。

这样一位优秀的医生却遭遇如此不幸,实在令人悲愤。医患关系的和谐需要医患双方的共同努力和相互理解,也需要完善的制度保障。希望此类悲剧不再发生,也愿李晟医生一路走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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