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一名70岁日本男子拾得一个钱包(有现金),交给了警察,并留了自己的电话号码。
警察找到了失主,是一名50岁男子。
但失主没有打电话道谢,70岁男子主动给失主打电话,失主也没有表达感谢,而是说“自己很忙”后挂断了电话,之后也没有回复短信。
70岁男子很生气,将失主告上了法庭,法院判决失主支付7万日元。
该男子表示,就是很生气“失主没有表达感谢,自己选择告他并不是为了钱”。

或许在大家看来如果自己物品丢失被他人捡到,给对方报酬是一种情分,不给报酬也没有什么不妥(尤其是在金额不多的情况下),而在日本可不一样。
如果全球有“拾金不昧指数”,那么日本或许可以登顶。
在日本,拾金不昧、主动上交失物几乎已习惯成自然。
据东京警视厅失物招领中心介绍,去年交到警察局的失物中有约40亿日元现金。
是的,没有看错,是40亿(按最近的汇率约2.1亿人民币)!
比前一年多捡到了6亿日元(3000多万RMB),平均每天捡到1000多万日元(50多万元)。
一次捡到的最高金额是3400万日元(约175万元)。

其中约30亿日元(1.54亿元)归还给了失主。
4.8亿日元(约2500万元)因无人认领而赠给了拾到者。
另有5.2亿日元(约2700万元)因拾到者辞退(不肯收下)而上交给了东京都用于公益事业。
日本人拾金不昧,是因为他们都特别诚实?
曾有报道引用专家的观点认为,日本人“热衷”拾金不昧,并不是因为日本人比其他国家的人更诚实,而是与其社区警察制度、教育、文化传统、复杂的宗教影响有关。
日本相关法律《遗失物法》等规定,在商店等地拾到的钱物必须在24小时之内交给所拾到的钱物的商店等。
在路上拾到的东西翌日算起,必须在一周内交给警察。
如果自己占有,那就犯了“横领罪”。

如果3个月之后,失主仍然没有出面认领这笔钱,那么,这笔钱全部都归捡到的人所有,名正言顺。
当然,也有不少人觉得,不是自己的东西怎么着都是不能要。
即便失主没有出现,按照法律规定这笔钱应该归他所有,他也不愿意接受。
这种情况下,这笔钱就收归国库。
当然,日本的“遗失物法”并不只是要求捡到东西的人承担法律责任,同时也规定了捡到东西的人可以享受的利益。
法律规定,如果失主找到失物后,必须向拾到失物的人支付相当于遗失物品实际价值的5—20%的感谢费,叫“报劳金”。
日本社会通常的不成文规定,是支付10%。
日本的“遗失物法”还有一条规定,如果捡到东西的人,超过7天之后才归还失主,或者才上交警察,那么,失主不用向捡到者支付任何的酬劳。
警察在接到捡金者上交的钱包和其他遗失物后,要做详细的登记,并必须在2个星期内在网上发布公告。

此次事件中的原告就是因为对方并未说谢谢也没有支付“感谢费”才提起诉讼的。
原告要求被告支付8万6000日元,目前,被告表示愿意支付酬谢金,但是要减少到7万日元,双方达成了协议。
和解成立后,在法庭上问被告有没有要对原告说的话,被告才第一次说了谢谢。
原告在采访中说,自己并不是想要钱,如果被告跟我说了谢谢,我也就不会提起诉讼了。
被告解释道,就是太忙了才一直没有联系,早知道这样的话,早点说声谢谢就好了。
拾金不昧者只是想要一声谢谢,却迟迟得不到,只好提起诉讼,失主就是用钱买了一个教训。
以后大家如果遇到这样的状况,先不说要不要给“感谢费”,至少谢谢是肯定要说的!
近期对于出入境的政策或许会有频繁的变化,近期想要回国或者从国内来日本的小伙伴们可以加入华人时代日本群组,互通信息,减少焦虑,保证自己顺利出行!对于PCR新冠核酸检测不清楚的也请联系我们工作人员!
近期对于出入境的政策或许会有频繁的变化,近期想要回国或者从国内来日本的小伙伴们可以加入华人时代日本群组,互通信息,减少焦虑,保证自己顺利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