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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复活”追思逝者 律师:或构成违法行为

  • 来源:日本头条

在一些视频平台上,已逝明星在AI视频中表达着他们的“想法”。AI高以翔称“听说我离开的这段时间里,有人开始健身,有人学会了做饭……我不在你们身边,但我一直在另一个世界陪伴着你们”。AI姚贝娜称“我去的地方还是能尽情歌唱”。AI科比用英语表示“很高兴以这样的方式再次和你们相见”。

视频平台上AI“复活”明星的视频。(图/抖音APP截图)

近日,一些网络博主使用AI技术“复活”逝世明星的做法备受争议。3月16日,针对儿子肖像被侵权使用一事,乔任梁父亲表示,他看到网上的“儿子被复活”影像,不能接受,感到不舒适,希望对方尽快下架。另外,高以翔生前经纪人也转达高以翔家人的意见称,不希望高以翔肖像被他人任意使用,严厉谴责并坚决抵制该行为,若不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家人会采取法律行动。3月17日,有媒体报道称,此前发布“AI复活”明星视频的博主已下架相关视频。

AI“复活”成生意 引发舆论争议

综合《北京商报》、上海第一财经、重庆上游新闻报道,不久前,商汤创始人汤晓鸥以AI数字人的方式出现在商汤线上年会,商汤技术团队征得家属同意,使用商汤如影技术高度还原了汤晓鸥的神态等细节。AI技术“复活”,成为亲人朋友追思逝者的新方式。但随着越来越多AI“复活”明星的视频出现在视频平台,引起的争论开始发酵。

江歌妈妈也同时在社交媒体平台表示,不接受用“AI复活”亲人,“如果能‘复活’,也仅限于我亲自来做这件事”。

对于目前市面上的“AI复活”产品,“盖总AI”运营者沈观楷提到,以是否可以交互为标准,大致可以分为两种。其中不涉及交互的,只需采用生者此前的视频资料,“克隆”出相应的形象和声音,本质上是利用改口型的技术,输出另一段视频,技术含量低,接近零成本,“市面上大多数‘AI复活’都是这种形式”。

据悉,这种方式采用的大多是AI视频生成工具HeyGen。HeyGen曾因歌手泰勒•斯威夫特讲着一口流利普通话的视频而被外界所知。根据公开报道,HeyGen目前已推出付费版,但可免费试用、生成1分钟时长视频。

后者则是可以交互的,原理则类似于D-IDAgent,本质上是让机器人扮演一个“有意识”的角色。根据公开信息,D-IDAgent是生成数字人平台D-ID推出的一项可定制AI化身功能,用户上传一张照片或一段语音就能生成属于自己的AI数字人,并且生成的数字人可实现人性化交互。

对于后者,沈观楷举例称,中国做的最多的,也是代表的企业是硅基智能。硅基智能专门研发了一个“AI复活”的项目,名为“硅寿”,售价9800元(人民币)。“硅寿·EL”在介绍中提到,该项目可以“1:1克隆还原本人的外貌、声音、性格”。

法律风险大,“假作真”更要尊重人之“真”

据了解,不论是生成已逝明星AI视频并发布在视频平台,还是在电商平台上销售明星模型,都可能是违法违规的行为。

北京卓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孙志峰提到,这可能构成侵犯“复活”明星的肖像权、姓名权等情况。

例如中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规定,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如果利用AI技术“复活”明星制作的内容侮辱、贬损他人名誉或捏造歪曲事实的,还可能构成侵犯“复活”明星或他人的名誉权。

孙志峰进一步解释称,如果利用AI技术骗取他人钱财物的,符合犯罪构成要件的,还可能构成诈骗罪等刑事犯罪。“至于是否构成其他侵权违法行为,还需要结合具体案例具体分析。”

重庆上游新闻评论员吴迪认为,随着AI技术的快速进步,AI对逝者的“复活”一定会越来越逼真,生与死的边界感或许会更加模糊。以上的诸多问题,既需要以法律、制度的形式设定兜底的红线,也急需在行业内形成更加明确的规范与准则。

科技越是先进,越需要尊重人作为人的尊严。“真实的人”无疑具有至高的价值,而“数字人”只是一个技术产品。制定有关法律制度和行业规范准则,都必须基于这一原则。如何把握科技伦理与社会发展的边界,明确人心人性之“真”与技术呈现之“假”的边界,在加速发展和审慎规范之间找到平衡点,是推动科技进步、加速人工智能发展不可回避的课题。AI“复活”逝者的“野蛮生长”终需套上缰绳,“假作真时真亦假”绝不是技术发展的初心。吴迪写道。

编辑:凉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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