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田轩建议:试点逐步恢复T+0股票交易制度 先行单日单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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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腾讯财经
2024年全国两会来临之际,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副院长田轩已经准备好三份建议,其中与全国股民息息相关的是《关于实行“T+0”交易制度保障投融资两端动态平衡的建议》。
田轩建议,要试点逐步恢复T+0股票交易制度。“先行在个人投资者中试点T+0,成熟后再向机构投资者过渡;先行试点单日单次T+0,成熟后向单日多次T+0过渡,直至完全覆盖。”他进一步阐述了自己的建议。
以下为建议全文:
从交易制度看,我国现行的T+1交易制度已无法满足全面注册制背景下健康投资生态构建的需要。实施更灵活、公平的交易制度,将是短期内提升投资者获得感、实现市场投融资两端动态平衡的重要抓手。
目前的股票市场T+1交易制度下,一旦当日股票市场出现较大波动,大的机构投资者可以利用股指期货、ETF套利、融资融券反向操作来弥补损失甚至可以盈利,而中小投资者一旦操作失误,当日亏损无法挽回。这不仅有悖于市场公平性原则,也将对金融市场稳定产生不利影响。
对此,建议:
试点逐步恢复T+0股票交易制度。
在主板市场蓝筹股试点并逐步扩大T+0交易制度范围;先行在个人投资者中试点T+0,成熟后再向机构投资者过渡;先行试点单日单次T+0,成熟后向单日多次T+0过渡,直至完全覆盖。
可以以上交所单次T+0交易制度研究为出发点,循序渐进,将T+0交易制度从主板市场逐步有序推广到其他各个板块,最终实现在A股板块的全覆盖,并逐渐统一各板块涨跌幅标准。
出台配套的风险监管措施,防止市场大幅波动。
采取保证金制度、对投资者账户进行定期评估、限制不良交易账户等风险监管措施预防T+0制度可能带来的风险,维护市场稳定。同时,采取更精准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在投资者准入门槛设置时,从资产规模及投资经验等角度对投资者进行区分,采取账户金额分开管理、实行特别报价制度、限定T+0交易频次或交易规模等措施防止投资风险。
严格落实《证券法》,完善证券交易法制化监管。
完善市场监察系统交易预警体系建设,及时发现异常交易。出台发行后续配套的追责和处罚机制并严格执行,加强各部门联动机制,严厉打击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违法行为,提高处罚力度。进一步推进《刑法》的修订,追究个人责任,提高刑期上限,大幅提高证券违法犯罪的成本。
另外,田轩还针对外资营商环境和金融伦理教育两个方面提出了建议。
以下为《关于加强政策合力进一步优化外资营商环境的建议》全文:
对标2023年7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促进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意见》提出的目标,目前我国外资营商环境还存在制度与政策协同性不足、法律法规不完善、市场化程度不足等堵点。
对此,建议:
健全市场机制,发挥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协同效应。在政策上保证一致性、稳定性和可持续性,减少行政干预,确立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地位;完善市场主体问题反馈机制,出台针对性政策,切实回应企业关切、疏解堵点,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在落实中央政策时,发挥跨区域、跨部门、跨领域协同效应,提升政策执行效率和质量。进一步健全市场监管机制,提高监管效能,加强司法协同,规范市场主体行为,严厉打击恶意竞争、虚假营销、产权侵占等违法违规行为。
在具有重点示范效应的领域树立“标杆”,明确支持外资与民企的态度。针对一些过去两年由于不合规经营而受到监管处罚的外商投资企业和民营企业,在其已经完成合规整改、达到合规要求的前提下,以针对性的政策如支持鼓励其通过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旗帜鲜明地表明对其合规业务展业的支持态度,形成宣传示范效应。
加强涉外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营商环境。由有关部门牵头制定纲领性文件,在稳定市场经营主体预期的同时,为协调同步提升涉外法律服务水平提供目标统一的方向性指引。
建立健全国际法律服务和纠纷解决机制,突破跨境商事纠纷解决的空间“壁垒”,发挥国际商事仲裁跨境管辖、跨境执行的特殊功能。积极指导推动有条件的商会、行业协会、商事仲裁机构等设立国际商事调解组织,构建多元化国际商事纠纷解决工作机制。
减少行政监管部门以非法治方式对市场主体行为的干预,对于已发生并造成企业严重经济损失的错案,要允许相关企业提交行政诉讼或法律诉讼加以纠正,并对相关案例开展警示宣传教育。
畅通国内外循环,更高水平开放吸引外商投资。加强顶层设计,建立全国“一盘棋”的稳外资工作机制,拓展对外开放广度和深度,开展国际高水平自由贸易协定规则对接先行先试。充分利用“进博会”“服贸会”等国家级重要经贸平台,加强开放政策和投资环境的宣传推介,进一步在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方面对标国际先进。
强化制度约束提升政务服务整体水平,为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建立绿色通道,建立健全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外汇管理便利化制度,加大外商投资引导力度。在力争打通区域政策阻隔,实现各地对外开放与对内开放的全面有机衔接、良性互动,逐步形成国际与国内、区域与区域之间规则一致、高效协同的营商环境创新氛围。
以下为《关于加强金融伦理教育,确保“金融向善为实体”的建议》全文:
对标金融强国目标下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核心使命,我国金融学科教育体系中关于金融伦理教育内容尚未引起教育主体足够重视且金融伦理教育水平与金融择业、就业对接度不足。
对此,建议:
加强顶层设计,加强金融伦理文教工作合力。由教育部、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制定金融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具体行动方案。将金融伦理教育纳入高校金融专业必修课,提高伦理教学考评要求。结合国家基本金融工作方针,加强大学生的金融德育教育,推动金融德育示范教育基地挂牌建设,从价值观源头强化金融风险警示教育。教师考评方面,提高金融伦理教育在教师教学考核中的评分权重,完善相应激励机制。
加快中国特色金融伦理通识教材的编制,厚植金融伦理教育理论根基。由国内一流高校牵头,围绕宏观文化层、中观组织层、微观个人层,结合中国金融宏观调控、金融创新、金融改革与发展、金融监管与风险防范等关系中国金融高质量的重点领域,加快研究并形成一批基于中国金融改革创新发展实践的中国特色金融伦理通识教材。
在择业、就业端加强对于金融伦理水平的人才考核力度,构建从校园到社会“全链条”重视金融伦理的文化氛围。在金融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考核、人才认证等方面,明确嵌入金融伦理考核要求。引导鼓励规模较大、运作较复杂的金融机构设置金融伦理相关岗位,在各级党委的统一指导下,引导和督促金融机构开展负责任的金融创新活动。
联合互联网知识服务机构,建立金融伦理水平终身学习平台及跟踪评估机制,并定期进行相关知识考核,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手段对从业人员金融伦理认知水平进行实时评估并实时纳入职业注册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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